□ 一般日程计划
第一条 制造期限的指定
企划部要经常备有《标准完工工程表》、《制造处作业能力表》等表格,在考虑预定的加工传票及订货传票有关工程结束期限的要求和物资进货日期的基础上,确定结束设计及结束工程的时间,并把这个期限记入《制造指令》中。
第二条 每月制造实施计划
企划部要每月召开一次与制造加工有关部门的联合会议,以季度制造预算为基准,考虑营业部的要求,制订目标预算:
1.采购物资:按照一季中不同品种产品加工制造所需而进行,具体分解到各月。
2.接受订货:按照一季度实有时间(全部工作时间减去为完成以前的订货任务必须占用的时间)安排,具体分解到各月。
第三条 完成报告
1.在产品加工制造结束并作为成品进入成品库后,就要办理规定的手续,手续完成后,即填写完成报告。
2.企划部要每月汇总各工厂、车间的完成报告书,并写成综合的完成报告书,向有关部门分发通报。
□ 中间日程计划
第四条 中间日程计划界定
1.中间日程计划是以每月制造实行计划为基础的不同部门、不同零件的工程计划。它是日程管理的基准。
2.中间日程计划以基准劳动日程表、作业能力表、标准劳动时间表的基准为基础制订。对偶发性事故要进行调查,做出处理。
第五条 基准日程表
1.意义
所谓基准日程,是指以标准作业方法和以正常的工作强度进行操作,为完成某一项工程所需的时间。在机械加工厂,由于加工工序很多,基准日程也就是表现为从一道工序到下一道工序,或从这一车间到下一车间的时间。
2.设定内容
基准日程表因产品、型号、马力等的不同,具体内容也有所不同。
通常需要设定以下的内容:
(1)制造过程所需开动的机器台数。
(2)材料的下料时间。
(3)主要工程的开始与完成的时间。
(4)试验的时间。
(5)完成与入库的时间。
第六条 能力调查表
能力调查表主要为了解工厂中劳动力的情况而制作。
通过算出不同职业工种、不同工程部门保有的劳动力,算出根据生产计划所需要的劳动力,进而算出劳动力的供需状况,并据此编制中间日程,进行人员配置。
保有劳动力=(1-无效作业率)×作业效率×工作天数×出勤率×有效人员
说明:
1.单个劳动力为1天8小时的劳动时间,以P代之。
2.作业效率=AP/A(实际劳动时间)。
3.出勤率=出勤人数/(出勤人数+缺勤人数)。
出勤天数为除掉休息日后的预定出勤天数,有效人员为扣除长期缺勤者、预定调走者以外的实有作业人员。
4.无效作业率=无效作业时间/作业时间。
无效作业时间是直接动员、间接动员、不良作业、修正作业、组织活动等所需时间的总和,其中实际完成为哪些项目,根据过去的实绩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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