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物资供应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标准可依,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重要物资的归口管理
物资供应部在公司主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物资的统一管理工作以及国内通信设备和器材的采购工作,同时组织做好本公司的物资筹供。物资供应部是物资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重要物资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归口管理,凡属归口管理的物资,统一由物资供应部负责,同时实行统一计划,统一申请,统一进货,统一供应,统一管理。归口的品种,按物资部和邮电部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加强物资的计划管理
凡属公司的通信、基建生产等所需的物资(引进设备和器材除外),各单位必须按规定向物资供应部申报计划。物资供应部门负责全公司计划物资的申请、汇总、平衡、供应和调度工作,同时加强与专业部门和财务部门的联系,认真审核,综合平衡,确定计划申报量并经主管领导同意后编制上报。
各单位在编制计划时要有依据,有核算,并根据物资需求量和自有储备量进行编制,力求准确。在编制计划时应按规定和要求填写物资名称、型号、规格、计量单位、数量、技术要求、供应时间和地点等。根据供应计划的要求,各单位需按下列时间向物资供应部申报计划,年度计划必须在上一年的12月1日前申报;追加计划必须提前一个月申报。物资供应部在每年的10月上旬将年度计划申请表发到各生产部门填写(填报时必须将工程料和维护料分开填报)。如不按时送报计划,影响供应,责任由各单位负责。
第四条 加强物资的采购管理
各单位所需属于归口管理的各类物资,必须由物资供应部统一组织订货采购,未经物资供应部门同意不得自行采购。部分归口管理的物资,经物资供应部门认可或委托,可由需求单位或相关专业部门协调进行采购。物资供应中,应树立全心全意为生产部门服务的思想,做到及时、主动、优质。同时认真做好市场调查及大宗物资采购的招标工作,确保供应好,周转快,消耗低,费用省。
物资供应部门参加通信设备和器材引进的技术谈判和商务工作,负责合同的编制和制订,做好合同的执行和管理工作以及设备到库后的核查,并汇同工程技术部门做好引进设备的验收工作。
第五条 加强工余料、拆旧料、废旧料的管理
各项工程和生产所发生的工余料、拆旧料、筛选料、边角余料及废料,应由施工单位、生产部门负责整理、鉴定后分类列单移交物资供应部,施工单位、生产部门不得自行处理或截留。违者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固定资产报废由相关单位提出报告经财务部和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通知物资供应部门回收处理。
第六条 加强物资材料的转让和外售的管理
邮电通信物资是保证邮电通信建设顺利完成的前提,各种物资材料的转让和外售,一律须经物资供应部批准,售往特区外的物资材料,由总经理批准。
第七条 加强物资仓储的管理
仓储工作为抓好物资的入库验收、保管保养和出库发放等三方面的管理。要积极创造与物资吞吐量相适应,与高科技产品相适应的仓储条件。仓管员在认真做好物资进仓验收工作的同时,对物资的数量、规格、质量、品种等情况要如实反映,做到准确无误。严格执行放料须有领料凭证,检查审核凭证手续是否齐全准确,发现凭证有不妥之处,仓管员应拒发材料。切实做好物资的管理工作,对各类物资要求做到合理堆放、牢固堆放、定量堆放、整齐堆放、方便堆放。坚持先进先出,切实做到快收快发。认真做好一年一度的仓库物资的清仓盘点工作,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第八条 加强物资供应人员队伍的建设
为了适应通信建设发展的需要,提高物资管理的水平,必须加强物资供应人员队伍的建设。物资供应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不断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热爱本职工作,廉洁奉公,遵纪守法,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物资供应部门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联系公司以外的业务及从事经济活动。同时,要经常对其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以确立全心全意为通信建设、为用户服务的思想。
要充分发挥公司各单位物资供应人员的积极作用,要求各生产部门和维护部门配备一名业务素质好、思想觉悟高的专职材料员或保管员,并保持相对稳定,以负责本单位的物资供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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